关于生活中的线房矛盾,你知道多少?
我们都知道
婆媳矛盾被列为世界级难题
自古无解
而随着社会的发展
“线房矛盾”地位直线上升
逐渐进入大家的视野
很多小伙伴表示
“这又是个什么新名词?”
什么叫“线房矛盾”
划重点来了!
什么?
看到这里还是不懂
那江电君只能举实例了
(以下重点内容,请备好小板凳,认真听)
↓↓↓
某供电局要对某村进行农网升级改造建设,借村民陈某屋外墙街码走线,陈某夫妇觉得影响房子外观,认为那是供电局一方行为,多次阻挠施工建设。
最后经过供电企业与陈某夫妇多次协商沟通后,当事人也意识到自己法律意识薄弱,对此次施工予以支持并且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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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陈某夫妇的案例,
江电君也能理解,
谁都不喜欢别人动自己的东西。
可是江电君也很无奈,
电线总要找“落脚点”,
不在你家过,
也要在别人家过。
如果家家都不想电线在自己家过,
电网建设受阻,
到时候夏日空调不给力,
江电君可不背这个锅!
如果不能动之以情,
江电君只能晓之以理了。
《物权法》规定: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供电企业线行与陈某夫妇房子
已形成了法律上的相邻关系,
供电企业有权从相邻方
(即本案中的陈某夫妇)得到必要的便利。
因此,供电企业
有权合理利用该屋外墙安装街码走线,
陈某夫妇应提供必要的便利。
说到这
请允许江电君打个广告!
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
国务院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意见的通知,部署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作。
2017大力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
江门市大力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江门供电局完成了192条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工作。
2020全面建成
农村地区将基本实现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全面建成“智能、高效、可靠、绿色”的农村配电网。
江电君觉得
农网改造升级后
外观更整洁了
标准更统一了
最重要的是
用电也妥妥的了!
某供电所在线路巡视时发现李某在10千伏线路下违规建铁皮厂房,该供电企业联合地方安监局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责令其拆除违章建筑。后经政府相关部门多次督促,李某最终将违建厂房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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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析李某的案例前,
江电君必须先普及下——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知识。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
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
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供电,
而设置的安全领域。
其中《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有规定:
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
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
两平行面内的区域,
即为保护区。
在保护区内
禁止搭建建筑物和种植高杆植物!
而针对不同的电压等级,
规定的距离各有不同。
例如本案涉及的是10千伏线路,
边线延伸距离应为5米。
违反此规定,
不仅会面临罚款和治安处罚,
如果构成犯罪的,
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一句,
如果大家要建房子,
要确保房子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之外!
也许大家不明白,
为什么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
禁止兴建建筑物和种植高杆植物?
举个例子大家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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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台风“天鸽”直击江门,此次台风袭击过程中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的超高树木,外来飘挂物如线路周边遮阳网、宣传条幅、广告牌,以及变电站外围违章简易建筑铁皮屋等对电网安全运行造成较大影响。
台风季来临,我市受台风影响较大,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兴建建筑物、构筑物尤其是铁皮屋等建筑物更易造成安全事故,市民应做好防范工作,对于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及时予以拆除、搬迁,避免事故发生,给自身、他人及社会带来损失。
黄某修建其房屋时,将铝合金门窗工程包给吴某,吴某雇闫某到黄某家安装。安装时,闫某将铝合金窗从三楼窗户外接上来时,不慎碰触到距离该房屋不足1.5米的高压线,导致被电击伤。
闫某将黄某等人起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认为黄某明知不得在电力保护区内建房仍坚持建房,并且无视当地供电企业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最终造成闫某在施工作业中被高压电击伤。故黄某应对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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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上两个案例分析,
相信大家已经心中有数。
本案需要抓住3大重点
①
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兴建建筑物,
黄某已触犯法律;
②
收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整改;
③
黄某无视劝阻,仍坚持建房。
正因为黄某对法律的漠视,
最终造成闫某受伤,
黄某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江电君想告诉大家,
不重视安全的人,最终都将自尝恶果。
为了给市民营造舒适的用电环境,
我们也在努力,
如提前规划电网建设,
加强隐患排查与治理,
积极化解“线房矛盾”,
让“线”与“房”和谐共处!
编辑:江门供电微信编辑小组